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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者按
7月21日起,广东高院推出“直面‘两难’院长谈”系列访谈,邀全省中院院长直面痛点困境,分享融入综治中心建设、推进前端化解、做实实质解纷的创新实践,为提升审判质效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广东法院智慧。
本期推出的是:肇庆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陈洪浩访谈《以系统思维破题,构建“三位一体”融合推进的“递进式”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》。
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陈洪浩
问题导向,构建“递进式”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
关键词:系统思维、问题导向、如我在诉、司法赋能
问:肇庆正处于加快打造珠三角新增长极、粤港澳大湾区面向大西南门户枢纽的关键时期,矛盾纠纷呈现出怎样的特点?肇庆法院在面对“案件总量大”和“定分止争难”这两大难题时,有什么破题思路?
陈洪浩:肇庆正在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、广州都市圈建设,推动东部城区一体化融合发展,辐射带动西部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。在产业加速落地、企业蓬勃发展中,县域产业和城乡结构快速调整,矛盾纠纷呈现出利益多元、关系复杂等特点,化解难度加大。今年上半年,肇庆法院受理案件近五万件,同比上升42.65%,法官人均结案数同比增加44件,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仍面临着巨大挑战。
一是案件数量持续上升,新类型纠纷不断涌现。今年上半年,全市法院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和执行案件同比分别上升61.9%和44.9%。其中,借款合同纠纷、买卖合同纠纷、劳动争议占比高;预售合同、物业合同、信用卡和金融借款、建设工程合同等纠纷显著增多,呈现出当事人人数众多、批量起诉等特点;涉及新业态、新型劳动关系等纠纷不断涌现,需要司法定纷争、立导向。因此,我们既要依托源头治理减少矛盾纠纷,也要以司法赋能前端治理,筑牢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屏障。
二是纠纷成因复杂多元,司法需求日益提升。当前,不少案件存在多重利益和法律关系交织的问题,既关乎个体权益维护,也涉及社会治理、行业规范等公共利益,矛盾关联性、辐射性增强。如建设工程合同纠纷,不仅存在层层分包,还涉及企业背后的资金链,甚至关系发展大局、社会稳定。同时,群众对“公正与效率”的期待更高,既在意诉讼过程便利更在乎权益兑现。这些都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更高挑战,需要我们紧紧依靠党委领导,以“如我在诉”的意识,发挥法官智慧,扛起法院担当,锲而不舍地寻找解决案件难题的“最优解”。如我们去年办理的一宗执行案件,涉及广湛高铁压覆矿,若没有自然资源局、交通局等多部门协作,难以在顺利推进执行的同时保障广湛高铁重点项目实施。
所以,面对“案件总量大”与“定分止争难”的“两难问题”,我们首先要清楚这是现实问题,也是社会治理系统中的综合性难题,不能头痛医头、脚痛医脚,必须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,既“抓末端、治已病”,更“抓前端、治未病”,将司法工作置于社会治理大格局中,以整体性、关联性、动态性思维,构建起前端源头治理、中端实质解纷、末端延伸职能“三位一体”融合推进的“递进式”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。
三端融合,形成“前中后”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闭环
关键词:源头治理、实质解纷、延伸职能
问:肇庆县域产业和城乡结构的快速调整,矛盾纠纷多元化、复杂化,让减少案件增量和实质化解纠纷成为难题。您刚才提到要将司法工作置于社会治理大格局中,以系统思维解决难题,肇庆法院有哪些探索和做法吗?
陈洪浩:“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‘诉讼大国’”,这需要为矛盾纠纷做“减法”,为纠纷化解做“加法”,前端源头治理减增量、中端实质化解提质效、末端职能延伸强治理,三端融合推进。我们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,构建“预防-化解-治理”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闭环。
一是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,筑牢纠纷“防火墙”。基层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,基层治理又是维护和谐稳定最有效的方式。我们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,将司法触角一路延伸到治理“最末端”,各基层法院主动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,选派17名干警入驻综治中心,怀集法院与综治中心首创“双向进驻”;深化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建设,54个镇实现诉讼服务站(司法惠民中心)与综治中心合署办公、人员共用、机制共享;村级设立法官联络点,如高要法院新桥法庭创立“法融村居”工作法,通过定期走访、指导调解等多方式参与无讼村居建设。今年以来,近2500件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,实现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出镇、矛盾不上交。
二是深度践行“三个效果”相统一,寻找解纷“最优解”。解决诉求是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问题,实质解纷的关键在于从“三个效果”相统一的角度出发,寻找定分止争的解决方法。肇庆法院连续四年举办“三个效果好案件”评选和分享交流活动,评选出服务高质量发展、保障平安建设、推动社会治理的案件54件,提炼实质解纷好方法、好经验。如中院行政庭在梁某起诉撤销婚姻登记案中,以司法建议解决核心难题,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又避免程序空转,还推动形成“以‘坐标轴’工作法促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”的机制品牌,获省“先锋杯”工作创新大赛三等奖;南丰法庭“示范判决+指导调解+司法确认”模式批量化解150宗房地产预售合同纠纷,该经验在全市法院推广并形成机制,广泛应用于调处预售合同、物业合同等系列案件。近三年,我们一审服判息诉率持续上升,再审申请率一直保持低位。
三是积极延伸司法职能,当好社会治理“晴雨表”。案件审结并非矛盾化解的终点,要从个案中发现社会治理的薄弱环节,通过司法建议、案例指引、普法宣传等方式,推动“办理一案、治理一片”。肇庆法院强化司法大数据运用,建立诉情分析报告制度和要案简报制度,2024年以来,向当地党委报送党组专题报告和要案简报47份,获得市委书记批示16次;封开法院按月向辖区16个镇街通报案件分析并预警。同时,充分发挥司法建议“抓前端、治未病”功能,全市法院发出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43份,推动有效整治。肇庆市委也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工作,出台相关意见,将司法建议制发和反馈采用情况纳入平安建设、法治建设考评体系。
三个支柱,撑起矛盾纠纷预防化解“立交桥”
关键词:搭平台、建机制、协同联动、提质增效、建强队伍
问:融合推进前端治理、实质解纷和职能延伸,需要广借外力、练好内功,肇庆法院有哪些做法,为三端融合推进提供强有力的支撑?
陈洪浩:从前端的主动参与源头治理到中端的做实实质解纷,再到末端的积极延伸职能,如同立交桥让案件分道、分流,避免“诉讼拥堵”。搭建这座立交桥需要统筹规划、科学设计,以确保每条道路衔接好、规则设置好,且桥梁足够坚固。所以,我们以协同联动、提质增效和建强队伍为抓手、为支撑,为矛盾纠纷化解“立交桥”夯实基础。
一是协同联动,织密全链条治理网络。近年来,我们紧紧依靠党委领导,在多元解纷方面,与市委政法委联合印发《关于构建多元解纷体系的实施意见》;在执行方面,市委把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纳入营商环境、依法治市考评体系,市委政法委将协助执行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,为各部门、各组织共同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和权益兑现奠定基础。在此基础上,我们不断强化各项司法协作机制建设。聚焦矛盾纠纷多元化解,深化“人大+法院”“政协+法院”机制,选聘345名人大代表、59名政协委员为特邀调解员,去年以来调解案件158件,成功率62%。聚焦服务“百千万工程”,德庆、封开、怀集法院与农业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建立特色农业品牌联合保护机制,端州法院与检察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端砚产业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,助力“肇庆品牌”做大做强。聚焦绿美广东生态建设,以流域为纽带与广西、云南、贵州等地法院建立西江流域、贺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机制,深化生态环境跨部门、跨区域协同治理和一体化保护。
二是提质增效,让公平正义可感可知。审判质效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,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和司法公信力。在提质上,我们落实司法责任制,一体推进案件管理、审判监督和科学考核,用好阅核制和数据会商机制,压实上级法院审级监督和业务指导责任,实行发回重审与改判案件双向反馈和典型发改案件定期通报,今年上半年,上诉率、一审被改判和发回重审率同比分别下降6.86和1.09个百分点。在增效上,我们优化案件流程,推动案件繁简分流、快慢分道,综合运用要素式审理、示范判决、小额诉讼、简易程序等方式快速化解纠纷,60.35%的案件通过速裁快审程序办结。推进执行事务中心建设,“一站式”集约办理执行事务,执行案件平均结案时间同比缩短26.55天。
三是建强队伍,激发攻坚克难内生动力。队伍是解决“两难”问题的根本,需一体融合推进政治素质、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,确保司法理念、司法能力和司法作风跟上、适应中国式现代化对法院提出的新要求。以政治建设为引领,我们充分发挥党组“领头雁”作用,院领导带头讲党课,带头开展深调研,去年以来,中院领导班子讲专题党课14次,牵头重点调研课题33个,转化为调研成果26项。以能力提升为支撑,健全优秀人才选拔培养机制,与中山大学等高校共建司法研究协作机制和聘用咨询专家,建立“星星之火”调研案例人才库,通过“教授问诊”“学思悟论坛”形成精研业务的良好学习氛围,去年以来,44篇案例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。以作风优化为保障,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主体责任,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,持续开展“司法作风优化提升年”行动,树立担当导向,让“守纪律”成为忠诚干净担当的底色。
【来源:肇庆中院】股票配资1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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